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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逼苟命,绝色婢女被陛下盯上了热门小说丹枫谢淮

翡山雀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至于她与大马哥,丹枫似乎喜欢留着他们折磨,逼迫他们成了最底层的奴隶,就连她怀胎四月之时,都得赤脚在前面拉着纤绳,替主子们拉马车过山路。她被折磨得皮包骨,被折磨得奄奄一息,连那两岁大的孩子,也跟着她吃猪食长大。她的孩子才两岁啊,就被山匪砍成了四截……不,她死死护住自己的肚子,她不能让自己未出世的孩子有事,她不能让这一切发生,她必须……她必须让那个狗东西死!她逼迫自己冷静了一番,分析如今的形势。梦里只有一点,她是喜欢的——那就是她真正和大马哥结为了夫妇。这是她魂牵梦绕了多少年的事情。然而除此之外,皆是她恨到麻木的支离破碎。最令她感到憎恨的一点,是那个狗东西竟然得了主子的重用,走到了那般令她仰望不及的位置。在梦里,狗东西跟了三小姐韦惜雪,...

主角:丹枫谢淮   更新:2024-11-28 18:3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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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丹枫谢淮的其他类型小说《被逼苟命,绝色婢女被陛下盯上了热门小说丹枫谢淮》,由网络作家“翡山雀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至于她与大马哥,丹枫似乎喜欢留着他们折磨,逼迫他们成了最底层的奴隶,就连她怀胎四月之时,都得赤脚在前面拉着纤绳,替主子们拉马车过山路。她被折磨得皮包骨,被折磨得奄奄一息,连那两岁大的孩子,也跟着她吃猪食长大。她的孩子才两岁啊,就被山匪砍成了四截……不,她死死护住自己的肚子,她不能让自己未出世的孩子有事,她不能让这一切发生,她必须……她必须让那个狗东西死!她逼迫自己冷静了一番,分析如今的形势。梦里只有一点,她是喜欢的——那就是她真正和大马哥结为了夫妇。这是她魂牵梦绕了多少年的事情。然而除此之外,皆是她恨到麻木的支离破碎。最令她感到憎恨的一点,是那个狗东西竟然得了主子的重用,走到了那般令她仰望不及的位置。在梦里,狗东西跟了三小姐韦惜雪,...

《被逼苟命,绝色婢女被陛下盯上了热门小说丹枫谢淮》精彩片段


至于她与大马哥,丹枫似乎喜欢留着他们折磨,逼迫他们成了最底层的奴隶,就连她怀胎四月之时,都得赤脚在前面拉着纤绳,替主子们拉马车过山路。

她被折磨得皮包骨,被折磨得奄奄一息,连那两岁大的孩子,也跟着她吃猪食长大。她的孩子才两岁啊,就被山匪砍成了四截……

不,她死死护住自己的肚子,她不能让自己未出世的孩子有事,她不能让这一切发生,她必须……她必须让那个狗东西死!

她逼迫自己冷静了一番,分析如今的形势。

梦里只有一点,她是喜欢的——那就是她真正和大马哥结为了夫妇。

这是她魂牵梦绕了多少年的事情。

然而除此之外,皆是她恨到麻木的支离破碎。

最令她感到憎恨的一点,是那个狗东西竟然得了主子的重用,走到了那般令她仰望不及的位置。

在梦里,狗东西跟了三小姐韦惜雪,韦惜雪竟然成为了韦家一家仰其鼻息的存在。

她与韦惜雪接触不多,她只记得,韦惜雪似乎救了一个贵人。

正因为那个贵人,韦家才能逃出被北鞑占领的青州,一路被护送进了军营。而后,他们辗转南下洛京,正是在去洛京的途中,一行人遭遇了山贼。

随后她和大马哥等仆役,被主子们毫不留情地抛弃,在与山贼的搏斗中身死。

梦里面狗东西就是抱住了韦三小姐的大腿,才能安稳度日、平步青云。

这一次,换她来抱!

祝妹的嘴角,划出一个志得意满的笑容,她比狗东西聪明,比狗东西有文化,她就不信抱不住这个大腿。

她赶紧起身,去厨房熬好了汤,携着她的礼物,去巴结三小姐院中之人。

之前她很少在意府中的这位小姐,府中夫人左氏育有三子一女,左氏对那三个儿子倒是上心,对着这个闺女,虽好吃好喝供着,却从不仔细教养。

后来她在府中,常年施恩一个老嬷嬷。

老嬷嬷死前,告诉了她一个韦府之中的秘密。

原来三小姐并非夫人所出,而是韦老爷与夫人陪嫁丫鬟偷情的产物。

夫人善妒,故而韦老爷几十年来并未纳妾。

她一时不防,竟让身边丫鬟与丈夫有了首尾。

也不知怎么的,原本身体康健的丫鬟难产而死,她生下来那女孩,便成了夫人的亲生女儿。

老嬷嬷正好在那段时间,短暂照顾过这个怀孕的丫鬟。

后来夫人派人,将知晓此事的人通通赶出了府,嬷嬷倒是幸运,在此之前便去了庄子里干活,所以逃过一劫。

这个事极为隐秘,老嬷嬷到了临死才说了一二,怕是连三小姐自己都不清楚。

在韦府之中,那好色的二少爷曾对祝妹产生过觊觎之心,祝妹不敢招惹。大少爷又远在洛京读书,所以祝妹讨好的对象一直都是夫人,对三小姐能少接触就少接触。

毕竟一个故意养废的姑娘,没有讨好的必要。

可没想到啊,就是这么一个少女,居然最后成了带领韦家攀龙附凤、鸡犬升天的人。

韦惜雪的院子名叫桃花苑,里面里面种满了桃花。一树一树的桃花开得正艳,粉白深红,次第招展。

韦惜雪身边如今有四个大丫鬟,分别是春草、夏月、丹枫、踏梅。

祝妹又是送礼,又是送汤,很快与那个叫丹枫的司寝丫鬟搭上了线。


祝妹凑过来,“小荷姐,你不是很想见主子吗?”

“如今机会摆在面前,还不抓牢了?”

小荷的星眼在祝妹身上逡巡了两圈,十分克制地移开,“你又在给我下套?”

祝妹睁圆了眼,“既然都进了厨房,我自然想与姐姐和好。”

她胸口起伏,显得很不忿这冤屈一般,“姐姐何必又用小人之心揣度我?”

她说的声音有点大,厨房的其他人都看了过来,仿佛小荷又在做什么幺蛾子一般。

小荷赶紧瞧瞧左右之人,似生怕左右不愉,连忙道,“我信,我信还不成。”

祝妹没看出端倪,还以为她真的上了钩,便给丹枫使了个眼色。

丹枫把那碗药粥端进了小荷怀里,“哼,这可是三小姐出生那年便存的百年老参所熬,由你端去,指不定表小姐多感谢你呢。”

“你还不谢谢我,给你这么大一个机会。”

小荷忍了好久,才没有翻白眼。

人生索然无味,蛤蟆点评人类。

这辈子真是够够的了,这炮灰都凑到她面前指点江山了。

“真是多谢丹枫姐了,若她日我得了主子青眼,必然不会忘记你的好。”小荷笑眯眯道。

兜兜转转,这样的一碗粥,还是到了小荷手中。

去表小姐宋如枝院子的路中,小荷都在不自觉地回忆起了上辈子。

她当年献上陛下,只是第一步。那时韦三小姐只把她放进了院中,当一个无足轻重的扫洒丫鬟。

她得不到重用,更得不到韦惜雪的信任。

直到那一次……她发现韦惜雪身边的一等丫鬟丹枫,在给表小姐宋如枝送老参粥。

对外的说法是,宋如枝体弱,加之身世可怜,韦三小姐怜惜表小姐,故而对她额外殷勤。

直至宋如枝病死,小荷才知晓,这哪里是怜惜,分明是憎恨到了骨子里。

那一碗碗的老参粥,实则混了与宋如枝的药相冲的药物,两者混合,比世上任何毒药都猛烈。

韦惜雪那如桃花般妍丽的外表下,包含着一颗浸满毒汁的心。

仅仅是宋如枝在恭迎夏太守的宴席间出了风头,在参加簪花宴时,同行的少女们多提了宋如枝一句,她就认为宋如枝挡了她的路,恨不得杀之而后快。

不得不说,韦惜雪是幸运的。

或许是作为书中最大恶毒女配的红利,就算韦惜雪恶毒到这种程度,脑子还不好使,一样运气爆棚从青州走到了宫廷,一样有四大恶婢当她的左右手和智囊团。

当她毒杀宋如枝的事败露之后,不仅老爷夫人忌惮着她救了六皇子这一恩情不敢把她交出去,更有小荷这样有脑子的奴婢替她出主意,让她拿捏住丹枫的亲人,逼迫丹枫认下罪行,最后再伪造丹枫畏罪自杀的假象。

自此之后,以前无用的丹枫死了,小荷成为了新的丹枫,更有脑子,也更加恶毒的丹枫。

小荷一直在想,为何祝妹会跟以前的丹枫联系上,她为什么会让自己去送这碗老参粥。

小荷一直是不忌惮用最恶意的想法去揣测祝妹的,因为她知道,祝妹就是这样的人。

升米恩斗米仇,小荷就是祝妹这个白眼狼此生最恨的人。

祝妹才不会把跟主子接触的机会白白给她,除非……除非祝妹也知道这粥有问题,想要用这个方法,要了小荷的命!

想到这一层的小荷,额头冒出颗颗冷汗。


熄了灯之后,丹枫望着那轮和宫墙里一模一样的孤月,心中泛起无边思绪。

既然收留了陛下,她就得把握好那个度。

兄妹是最不容易引起猜测的,在讨好和取巧之间,任意游走。之后陛下恢复了记忆,亦很难怪她冒犯,毕竟她又不会去沾陛下和庄贵妃那点感情线。

想着想着,沉重的睡意席卷了她。她四周摸索,想找个地儿躺下来过一夜。

她的花房配冬天漏风、夏天穿雨不说,还又窄又小、又破又烂,实在是想找个打地铺的地方都无处下脚。

她原地转了两圈,实在没办法,一咬牙蜷缩到了床角,以尽量不触碰陛下的诡异姿势眯下。像极了一只幼小的兽,月光咬着她瘦骨嶙峋的脊背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半夜,她被一阵拱动弄醒了,身旁的男人似乎在强忍着不适,轻轻地摆动身子。

丹枫赶紧点燃了灯,瞧见陛下脸色发紫,“陛……哥,您怎么了?”

谢淮浑身发窘,眼睛看了眼前面黄肌瘦的年轻脸庞,不由别过头去。

丹枫蹙眉,她伸出手指,戳了一下他,却见身旁人一阵控制不住地战栗。

丹枫秒懂了,“哥,你想嘘嘘了?”

虽是失了记忆,可谢淮的身上常年的高雅之姿依旧刻骨,乍听到这般粗俗之语,从一名少女口中出来,他感到一阵尴尬与不适。

“我这里有尿盆。”丹枫赶紧起身,从榻下翻出一个粗糙的陶壶,“来吧。”

谢淮瞳孔微缩、喉结发紧,他一边摇头,一边想要撑起来,可浑身过于严重的伤势令他动弹不得。

“别动别动,大夫说你手脚俱断,要好好将养才行。”

“这点事儿,我帮你就行。”

丹枫以前就是服侍韦惜雪起居的,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地掀开被子,陛下那肌肉紧实、爆发力十足的腰腹显现在月光之下。

丹枫的眼睛不自觉再往下探了点,怪不得宫里娘娘对陛下馋得就跟犯猪瘾一样,原来陛下真的是有本钱的。而且这本钱,在她见过的所有男人中都是绝无仅有的。

就在接触到尿壶的一刹那——

“不!”谢淮浑身喷张肌肉紧绷,仿佛野兽的咆哮脱口而出。

敷在身上的黑色草药崩裂,伤口流出鲜血。和鲜血同时流出的,还有那憋了许久的尿意。

空气中响彻水流声,那奔流直下水柱直冲壶底,冲出了气壮山河的气势。

丹枫及时握住了他,才没让那水柱喷歪。

那水柱冲了很久,和他的自尊心被击溃的时间一样久。

待到没了声音,丹枫还贴心地帮他擦了擦,再塞回去。她松了一口气,嘴没把门地嘟囔了一句:“真是擀面杖捅屁股,开了大眼了——第一次见有人能尿这么久的。”

说完丹枫才猛然反应过来,她抬起头来,看到了那双眼睛,天生风流的眼尾不知何时被染得通红,漆黑如墨的瞳孔水光潋滟,火光之下,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瑰丽。

霎时间丹枫也吓得惊心动魄,确实,那想刀人的眼神,是藏不住的。

丹枫从那双眼睛里,看到了杀意。

“不,不是嫌弃你尿得久。”丹枫赶紧解释。

“男人尿得久是好事,以后娶了媳妇儿,夜里也长久。”

谢淮头一次听见这般直白的话语,耳根也止不住地红了,“别说了……”

“而且……而且以后,说不定嫂子有多喜欢呢。”

非礼勿听、非礼勿视、非礼勿言,谢淮紧闭眼睛,宁愿自己聋了。

见陛下一副明显招架不住的样子,丹枫倒是松了口气。刚才陛下那股无意间的杀意,真是吓死她了。

她宁愿陛下拿她没法,也不愿意陛下真的恨她、怨她、想杀她。

“我……醒来之前,也是你处理的吗?”在丹枫又熄了灯,给他盖上被衾之前,谢淮睁开眼看向黑洞洞的房顶。

“你都这样了,妹妹我不照顾你,谁照顾你?”他听到了少女的轻笑。

少女裹在他脚边缓缓睡去。

透顶的难堪在初春的黑夜中慢慢散去,被她触碰的地方,还留有酥酥麻麻的余韵。

他虽没有记忆,但他还是能肯定,以前他那地方,是没有人碰过的。

谢淮睡不着了,聪慧敏锐如他,当然意识到了少女言语中的破绽。

不过他并不会去否认,他想看看这个小姑娘到底在卖什么关子。少女蜷缩他的脚边,令他腿部有了很强烈的感受。

他其实想说,明明是他麻烦她,她亦可以睡床。

可这里只有一张床,若是她当真与他躺在了一块,那还怎么做“好兄妹”?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花田摇曳,清风徐徐,青州云朔城素有小江南之称。

丹枫回到久违的过去,香香睡去。

她脑海里的那话本忽而金光大作,书页翻飞,飞到了最初的一页。几行字熠熠生辉,梦中的丹枫仔细看去,一瞬间被吸到了另一方天地。

那里八街九陌、闾阎扑地,赫然便是天下繁华之都的洛京。

此时洛京风雨大作, 一队卫兵冲入太傅庄洵府中,抓了太傅庄洵并其三个儿子,与二房三房的所有入仕男丁。

其余女眷,统统被严加看管起来。

庄夫人眼看着丈夫与儿子们被抓,不顾一切冲进大雨之中,卫兵毫不留情地横陈兵器,将她四肢胸肺戳伤。

庄雨眠赶紧跑到雨中,抱住自己奄奄一息的母亲。

一夜之间,洛京变天了。

或者说早在六皇子谢淮被传贪功冒进,害得十万精兵全军覆没于青州,洛京的局势,就已经大变了。

六皇子谢淮,乃顾蘅顾贵妃之子。

先皇后死后,成帝并没有立新后,而是令潜邸旧人顾贵妃代管后宫。

顾贵妃位同副后、贤良淑德,一生育有两子,大皇子心性淳厚、礼贤下士,深得朝中拥簇、百姓拥戴;六皇子龙章凤姿、骁勇善战,在外屡立奇功、声名远播。

成帝虽未立太子,可朝中大半皆站队大皇子,大皇子既有朝中支持,又背靠六皇子军中势力,可以说太子之位仿若毂中之物。

然而六皇子战败后,朝中局势直转而下。监官急传密报皇帝,呈上了六皇子谢淮通敌卖国的证据。成帝谢渡大怒,将大皇子囚禁起来,顾贵妃打入了冷宫。

就在昨日,大皇子谢延于皇子府中自尽,成帝怒极重病,召宠妃田淑妃近身伺候。田淑妃之子,三皇子谢源代成帝主持朝纲,开始剪除顾贵妃、大皇子羽翼。

雨夜之中人人自危,人人都知道,洛京的天,真的变了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而远在千里之外的丹枫,猛然睁开了眼睛。

她大口大口的呼吸,她没有想到,自己竟然可以通过脑子里的那话本,梦到远在洛京的时局。

洛京如今的时局,还真是一团糟。

她瞥了一眼因她而转醒的陛下,少年好像还有点起床气,因为被吵到了,懒懒睁开眼。

她有点同情陛下了,上吊的大哥、落难的青梅、被囚禁的妈,还有失了忆的他。

怪不得上辈子的眼睛里都没有光了,全是一片阴鸷。

至少现在——

丹枫抬起头来,陛下清绝的眼睛正好盯着她,两人四目相对。

她僵硬住,迟疑地垂眸看向自己的手,手上正端着一个小陶碗,点头哈腰地给陛下接漱口水。

前世当了坏女人后,丹枫就一直力争上游,就算当个丫鬟,也要是全世界最能干的丫鬟!她前世是韦惜雪的司寝丫鬟,把就寝、起床、涮口、换衣那些事,刻在行动里、刻在灵魂里刻在记忆里。

就算脑子没动,也会很诚实地开始行动。

“谢谢……妹妹?”谢淮浓眉一挑。

丹枫感觉到他的眼神里仿佛闪过一丝桀骜嘲讽,可转眼,又只剩清澈明亮。

“兄妹之间应该做的,小时候你还给我把屎把尿呢,你养我小我养你老。”丹枫赔着笑。

谢淮:“……”

他觉得他还有康复希望,养老大可不必。

“那妹妹,可以给哥哥一件衣服穿么?”熹微的晨光里,少年桃花眼潋滟,嘴角含着笑意。

他的躯体在光尘中略显白皙,胸间薄肌开阔,腹部垒块,线条流畅又漂亮。

横陈的龙体就这样大垃垃摆在了她的面前,这是以前韦昭仪想吃都吃不到的国宴。

丹枫不自觉呼吸一滞,饶是她这样低贱的身份,也不得不感叹一句——

庄贵妃那死丫头,以前吃得可真好。


后来她费尽千辛万苦存了钱,便第一时间把它赎了回来。

“现在,阿松哥你信了吗?”小荷仰着头,眼睛里全是谢淮的倒影,“我的家,我的命,我的全部,都是阿松哥的。”

谢淮的眼里,跳着暗暗的火,他的呼吸这般急促。

这比一个亲吻,要贵重得多。

原来她对他的爱,热忱到了这种地步……

“嗯。”谢淮有点傲娇地握住了那枚古玉,交握间,触碰到了她的手指。

厚厚的茧子,并不娇嫩,那温度,却偏偏烫到了谢淮心里。

他不好意思地收回了与她触碰的部分,又慢慢地……趁她没有注意,小心机地贴了上去。

确实……很烫。

……

这边小荷见陛下,见那含着水光的眼眸里,不再有那种审视与怀疑的成分,总算松了口气。

她是懂陛下的,上位者就是这样,疑心病都重。

时不时对属下,就有那种旺盛的占有欲。

陛下是个好老板,论格局论人品,跟上辈子的韦府三小姐天壤之别,她是可以全然放心,把自己整副身家都交托给陛下的。

士为知己者死。

见陛下被哄好了,小荷赶紧替陛下洗漱好。

原本这些,陛下这几天都可以自己做好的。可今天不知为何,他似乎就是想她帮他做。

甚至,她感觉到,陛下的眼神,有点粘她。

这令小荷更加兴奋了,这是要提拔她为肱骨之臣的意思啊!

所以伺候陛下漱口,为陛下擦洗更加地卖力了。

她自己都不知道,因为太过兴奋,她下手是有点重的。擦洗手臂时,搓得谢淮的皮肤都发了红。

谢淮一声都没吭,黑色膏药遮住了他满脸的绯红,他傲娇又大胆地盯着她看。

“小荷,你说说吧,你与方才那跑走男人的事。”声音带着点骄矜。

仿佛正宫询问犯错之人,在他们感情中,一次不走心的走神。

区区外室而已,他虽原谅,却不能不在意。

小荷吞咽了一下,“真要说吗?”

“你想隐瞒?”谢淮的声音不虞起来。

“不敢不敢。”小荷硬着头皮。

谢淮见她老老实实的模样,这才舒展了眉眼,“这还差不多。”

就是一次偷吃,她老实交代,也不是不能原谅。

小荷先是替他盖好了被子,便坐在床头,开始咳了咳,“能熄了灯吗?”

就灯油还挺贵的。

“嗯。”谢淮腼腆地嗯了一声。

他以为,这是她的暗示。

“我……没有五岁以前的记忆,只记得,有一场很盛大的灯火会,沿街都是摆摊的,大家还戴着昆仑奴的面具……”

锣鼓喧天,爆竹轰雷,她哭着在人群里走。

只听那雷声一炸,她惊叫一声,就被人拍晕了。

“记事起,我就被卖到了山里,给别人家当童养媳。”小荷心虚地瞥了陛下一眼。

大马这么一闹,现在怕是陛下连都以为,他是山里那个少年。

冒认妹妹已经很大胆了,小荷可不敢冒认未婚妻。

但反正是暂时的身份,口拙的小荷已经不想再编了。陛下心思敏锐、智多近妖,在他面前多说多错,不如不说了。

月光照在谢淮脖颈上的黄玉上,他摩挲了一下那枚玉石,“然后呢?”

谢淮很奇怪,山中的那一家明明是他的亲人,可是听小荷提起,自己内心竟然没有丝毫波动。

连询问的欲望都欠奉。

小荷松了口气,幸亏陛下没问山里的事,不然她定是瞒不住。

山里那家人很坏,她曾经的婆婆日日拿鞭子抽她,令她起得比鸡早,睡得比牛晚,起早贪黑干了一整天农活后,还得给全家做饭,自己则在狗窝旁跟狗争食。


“现在不是时候。”谢淮坚定地拒绝了她。

他洞悉人性,若是轻易得到,她会不珍惜。

小荷有些遗憾,不过还是点了点头。

确实这时已初春,男子身体烫得跟火炉似的,不需要有人暖床了。

是她考虑不周了,毕竟只伺候过女主子。

“那就……先睡吧。”小荷替陛下盖上被子,她自己牵着新买的另一床小被子,蜷缩在了角落里。

月光照在她蜷缩成的小包上,显得她很像一只瘦骨如柴的小狐狸。

谢淮:“……”

这也太大开大合了吧,上一刻还想和他一个被窝,下一刻,就直接退到了那边。

谢淮顿了顿,见她依旧那副可怜巴巴的弱小模样,心中叹了口气。

“上来睡吧。”

她这招以退为进,使得真是漂亮。

小荷乍听到那低低的一声“上来睡”还以为她听错了,她裹着手手脚脚,迷迷糊糊地抬起脑袋,“阿松哥,你在说梦话吗?”

“别装糊涂了,上来睡。”谢淮以为小荷还在跟他装,“先说好,你一床被,我一床被,泾渭分明。”

小荷这才清醒过来。

她畏畏缩缩的,有点不敢。

她吞了吞口水,过大的眼睛盯着陛下身旁的那个空位。

“这地方小,你这样长蜷着睡,脊椎早晚要坏。”谢淮解释道。

小荷的眼睛又想尿尿了,陛下人可真好。

她一点一点地带着被子挪了上来,直到她看到了陛下那张敷满了黑色药膏的侧颜。

这时候看不清陛下脸上的黑疤,月光照在他的轮廓上,鼻梁高挺、嘴唇紧翘,下颚线锋利流畅,掩不住的龙章凤姿、俊美张扬。

这是多厚的药膏,都覆盖不住的轮廓。

小荷庆幸,幸好陛下的这个角度,如今只有她能看到。

她何德何能,今生竟成为了上龙床的人。

龙床啊!

她一直听说,陛下在前方行军时,和将士们同吃同住。尤其是军师江鹤词,两人更是同榻而眠,江鹤词对陛下肝脑涂地、愿为效死。

小荷做梦也没想到,有一天她竟然和后来权倾朝野的江相一个待遇。

想到这里,她眼睛无声地尿着尿,小小声发誓,“阿松哥,你待我这般好,我以后……命都给你。”

她说不来江相那样愿为效死的文化话,只有用最朴实的语言,表达她的忠诚。

可他不知道,她的灼灼目光在谢淮看来又是另一番意味。

甚至谢淮都有点不敢看,因为那双浸满了眼泪的眸子实在是太炽热、太主动了,被这双眼睛一看,他身上的被子都好像要被她洞穿一样。

他困难地背过身去,慢慢消化方才对方那无所顾忌的告白。

给命文学确实是有点戳心的,他方才竟感微微心悸。

就是……就是……有点油了。

但是吧,这个人睡在他旁边,并不令他生厌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而另一边,祝妹的情况着实不怎么好过。

厨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动,陈管家与王妈妈两人联手,将厨房总管孙林的权力统统抢走。尤其是采买、记账、库房等几个油水最大的职位,全部安插了自己的人进去。

孙林在韦府干了多少年,算是一朝打回原形。

“祝妹,这都是你干的好事。”孙林气得不行。

祝妹也慌得不行,这几年她走得实在是太顺了,根本没有料到有这种事发生。

当时在现场的仆役,都是几个主子的心腹,她没法收买,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。

唯一收买了的男仆,只得了个老爷气急败坏要打死那死狗的命令,根本不知道后面发生的事。那男仆被打成了重伤,如今还在仆役房中养伤,简直要恨死祝妹了。

“师父,要整那只死狗,从头到尾都是小符一个人的决定。”祝妹眼角浸了眼泪,她擦了擦,“我一直都知道,她心中……其实……其实也欢喜着大马哥……”

为了自保,她心头暗自对小符说了句抱歉,“她哪里是为了我,从头到尾都是为了自己。”

说着说着,祝妹动情地跪了下来,“师父,祝妹错了,错在不该纵容小符,怜惜她年少之情没有回应。”

“祝妹只是想到了孙宝妹妹,祝妹捡到孙宝妹妹那年,孙宝也是小符差不多的年纪。”

祝妹边哭边说,“她还没有少女怀春过,就这么在祝妹的怀里去了……”

孙林听了,登时红了眼睛,她赶紧抱住了祝妹,“好孩子,孙妈妈知道你是好孩子!”

孙宝是孙林的女儿,孙林凭借一身手艺在外闯荡,将孩子留在了村里。

没想到孩子奶为了给小儿子娶媳妇,竟将如花似玉的小孙女儿换给了一个有虐待癖的五旬老头。

孙宝受尽折磨,大着肚子逃了出来,逃到了青州。

正好被祝妹捡到了,可惜人没救过来,还没来得及找到孙林,就在一个雨夜难产而死。

后来祝妹拿着替孙宝写的信和信物找到了孙林,孙林痛哭流涕,对祝妹感激涕零。

她进韦府,其实就是听说祝妹在韦府受了欺负,专程来为祝妹撑起一片天。

她收祝妹为徒弟,实则把她当做女儿。

既是报恩,也是对可怜孙宝感情的延续。

这对既是师徒,又是义母女的女人相互安慰了好久,孙林才恋恋不舍地离开,全然没有了方才的责怪。

待到孙林彻底走,祝妹才终于松了一口气。

她一手扶着腰,一手扶着杌子爬了起来。她起来得很小心,生怕一不小心碰到了。

坐到杌子上之后,她轻轻剥开了自己的下裙,原本平坦的腹部,已经有了一点点的幅度。

她闭上眼睛,昨日收到了大马哥的信,大马哥就要回来了。

她嘴角扬起一个得意的弧度,就算那只死狗逼着大马哥娶她又怎么样,大马哥也只会给自己寄信。

死狗大字不识、粗俗不堪,怎么懂得自己与大马哥之间的知心知趣?

她本想利用小符除掉死狗,可惜小符太过蠢笨了,那死狗虽口拙,却极为聪明。

一想到小符给她带来的麻烦,祝妹心中闪过一丝狠厉。

不过再思及小符被死狗要了去,死狗绝不会放过她,她也算付出了生命的代价,祝妹也在心里大度地原谅了她。

小符的路既然走不通,祝妹便决定用软刀子慢慢磨。

她最擅长的,就是利用大马哥的爱,一点一点把那只死狗折磨疯掉。

既然死狗要来厨房,那更好。她俩离得越近,死狗就疯得越快。

适时屋外狂风骤起,斜飞的雨丝进了厨房的奴仆房。

祝妹扶着腰,关上了窗子。

看来就要大雨了,可不能淋坏了她的肚子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………………

半夜,狂风大作、大雨倾盆,屋外雷鸣闪闪。

小荷被隆隆雷声惊醒,她听到屋外那连绵不绝的凄厉叫声。

霎时间,一道闪电劈下,一声花尽了最后力气的惨叫骤然响起,雷惊天地、暴风骤雨。

小荷连忙从床上跳起来,披上蓑衣,戴上斗笠。

“怎么了?”低哑懒散的声音从床铺传来。

“外面那死孩子,我不能不管她。”小荷烦躁道。

“她害了你。”

“她年龄小……”小荷沉默了一瞬,“就当我烂好心吧。”

“去吧。”

小荷:“……”

“去吧。”谢淮又是轻轻道,仿佛已经理解了她。

“嗯。”小荷重重点了下头,孤身冲入了连天雨幕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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