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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章

发表时间: 2024-11-27

大波浪看着那个女人垂下的眼眸,试探着问道。

“秦姨,那你额头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?”

这个苏丹红向来爱打听事,只当了一个饺子馆的老板娘,没去做八卦记者和狗仔真真是屈了才。

秦如锦低着头,一边叠元宝,一边悠悠的继续回忆那不堪的过往。

“20年前在香港,兆云刚刚去世。我之前接了一个香港生意人的买卖,去破坏他竞争对手的祖坟,结果被对方发现了。

对放在香港九龙一带颇有势力,听说是个什么党派的中层领导,黑白通吃。

他的人抓住了我,他们把我扔进一口棺材里,里面放进了十几只垃圾堆里搜寻来的老鼠,然后把棺材板扣上,用三寸长的钢钉把棺材订死,连人带棺材一起扔到山区郊外。

棺材里没有空气,没有光亮,只有衣衫不整的我,和那几十只饿的眼冒绿光的黑耗子。

我趴在棺材里,双手紧紧抱着脑袋。那些老鼠在我身上,四肢,头发上胡乱的爬。它们在我耳边熙熙簇簇的乱叫,用它们的门牙肆意的啃咬我的身躯。

不知过了多久,我的身体已经感受不到疼痛,只剩下浸满血液黏溺的布条,像胶带一样紧紧箍在身上。

那时的我知道,我活不了了。我会被那些老鼠啃死、咬死。被这世界上最肮脏的畜生吃进肚子里。就像垃圾堆里的垃圾一样,成为老鼠们肚中的一滩粪。

有一只老鼠爬上了我的额头,他的尾巴长长的。棺材里是那么黑,我看不清老鼠的模样。只知道它的尾巴一下一下的扫着我的鼻孔,它不止吞噬我的肉体,还用他的尾巴嘲讽我。

我好像发疯了一般。猛地把手伸向额头,抓起那只老鼠塞进嘴里狠狠的咬下去。我的口腔里爆发一股猛烈的粘液,那液体又腥又臭,我知道那是老鼠的骨髓与鲜血。

老鼠发疯似的吱吱叫着,好像在对我投降。我有着前所未有的快感,我决心它们怎么对我,我就要千倍万倍的还回去。”

秦如锦慢悠悠的说着她当面的往事,那种云淡风轻的表情语气,仿佛讲述的并不是她自己的亲身经历,而是别人的故事。

没有想到,请如今额头上疤痕的起源竟然如此恶心!大波浪听着小脸儿变得扭曲不堪,只见她捂着肚子,好似有些反胃。

我接着问到。

“那你是怎么活下来的?”

秦如锦嘴角扯起一丝轻蔑的笑。

“天不亡我,便是放我祸害苍生。

我在棺材里与那些老鼠肉搏,不是它们被我吃掉,便是我被它们吃掉。我在棺材里不知被封了多久,仅存的一些空气几乎就被耗尽,我开始呼吸困难,眼前慢慢浮出幻想。

就算是死,我也不会输。我不要屈辱的在畜生眼前死去,我要让这群畜生给我陪葬。”

“所以,你把它们都吃了?”我心下一寒,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。

秦如锦淡定的点点头,“我吃的饱饱的,满嘴都是细密的毛。然后我静静的闭上眼睛,等待着死亡的降临。

慢慢的我就昏睡过去了,或许不应该叫昏睡,应该是大脑缺氧昏过去了。等我再睁开眼时,竟然躺在香港的医院里。

是一个拾荒的老人救了我,他见到郊区有那么大一口棺材,还被钢钉订的死死,想着里面有什么宝贝可寻吧!却不曾想里面躺着一个满是伤痕,血肉模糊的女人,身边还有无数老鼠的残骸。

那个拾荒的人把我送进了医院,我得救了。没得鼠疫,没得传染病,除了额头和一身的伤疤外,我没有半点状况的活下来了。

然后,我仍旧付不起医药费,趁着身体恢复些,连夜逃出医院,在香港旺角的红灯区靠着乞讨来的钱,坐船回到了大陆。”

听完秦如锦的故事,小小的冥纸店里,剩下的只有我们几个人沉重的呼吸。

记得张爱玲说过一句话,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,就会原谅现在的我。

曾经的秦如锦,那个20出头,风华绝代的少女。一心憧憬着爱情,一心想跟相爱的人相依为命。

是生活抛弃了她,给了她一次又一次的打击,是老天从她身边把她最爱的男人夺走,是老天让她饱受精神摧残,肉体折磨。怪不得她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。或许换做是我,我也会跟她一个下场。

秦如锦看着沉默的我们,嘴角掀起一丝蔑笑。

“可怜我么?”她那略带嘶哑的嗓音诡异而灵动。

“你们想不想知道?那个拾荒老人最后怎么样?”

“拾荒老人?你的救命恩人?”

我看着秦如锦的眼睛,她丝毫无所畏惧的与我对视。那双眼睛冷漠,空洞,黑漆漆的,如同一望无际的深渊。

我被她盯得头晕目眩,只好默默低下头。

秦如锦打趣的接着回忆。

“我从香港逃走之前,最惦念不下的还是那个拾荒老人。怎么说?没有他我就已经成为了棺材里的一滩烂泥。

我偷着跑去见他了。他住在郊区自己搭建的一个木板房里。香港比较爱下雨,木板房的棚顶没有瓦片遮挡,就铺了一层小小的塑料布,雨滴打在塑料布上,噼里啪啦的,像极了出征的战鼓。

那个老头儿七十多岁了,没有老伴儿,没有子女。应该也是个没有身份的偷渡客吧,他衣不果腹,却不敢却领香港的救济金。

所以,在我临走之前,我送给他了一份大礼……。”

我说:“应该不会是钱吧,你也身无分文。都是最底层最穷苦的人。”

“是啊!”秦如锦肯定了我的说法,“钱有什么好?不过是催人心魂,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的魔鬼。

我送给老头儿的——是一个蛊。”

“蛊?”我不敢相信。

秦如锦畅然望着远方,思绪仿佛回到了从香港临走之前的那一夜。

“外头大雨噼里啪啦的下着,老头蜷缩在他捡到的一个破皮漏海绵的皮沙发上,盖着的是一身脏的发亮的军绿色棉大衣。

木板房里没有灯,没有炉子,他喝不上一口热水,吃的是从垃圾堆里捡到的,别人扔了的干的发渣的三明治面包边儿。

香港的女孩子很讲究,吃土司都要切边。这些土司边儿就成为了拾荒者果腹的救命干粮。

你们说,这样活在人世间,还有什么意思?所以我送给他了一个蛊,蛊是一只被毒药泡大的巨型水蛭。

这水蛭可是个好东西,只要沾上它的人,不出半个小时,便会被它吸成干尸。并且它的口器可以释放一种麻醉剂。他爬在你的身体上,吸取活人血液的同时,你却感觉不到痛,只觉得浑身酥酥麻麻,紧接着便是四肢发软,意识混乱。会在最快速时间进入休克状态。

你会在休克里安静的死去,浑身肮脏的血液被它吸食干净。你的肉皮紧紧包裹着你的骨骼和内脏。像一尊庄严肃穆的风干人体标本。

可惜,我最讨厌那些医学院的学生。他们会把无人认领的尸体变成他们的大体老师。拿着手术刀将你的皮肉割开,将你的五脏六腑切片儿放在福尔马林里浸泡。

唉!可惜我没有时间,我不想在香港多逗留一分一秒。否则我一定会将那所医学院,变成一堆乱葬岗。”

听着秦如锦的讲述,大波浪完全接受不了。

或许是昨夜的酒还没有彻底清醒吧。只见大波浪捂着胃部,急冲冲的跑到门外。然后便听见她剧烈的呕吐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