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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位置 : 首页 > 其他类型 > 寒门学士:我就想当个咸鱼宁小蝉顾长留全文

第9章

发表时间: 2024-11-26

“没想到我家小蝉这么会持家。”

顾长留伸手摸摸她的头,宁小蝉挺喜欢他这样亲昵的举动的,不冒犯,又让她感觉到如同孩童般被呵护,只是看到店掌柜还在眼前呢,她又有些不好意思,羞红了脸。

最后这些东西一算账,拢共也就二两银子罢了,这还是因为蚊帐昂贵的缘故。

“走吧,我们去布店,给你也扯几尺好布料。”顾长留主动背起了背篓,说道。

杂货铺里面,虽然啥都有卖,但品种不多,想要真正的买布,还得去布庄。

“我不用的,我有衣裳。”宁小蝉说道。

顾长留却是不由分说的往前走,宁小蝉微微一叹,也只能跟上了。

本来她觉得自己就算是败家了,但是看到顾长留买东西的速度,才知道,什么叫败家,桃红、柳绿、鹅黄,每种颜色都给她扯了八尺,都够做六七件衣裳了。

而且,他买的也都是好料子,葛麻都纺得细细的,里面还添加了丝绸,柔软又舒服,颜色又亮,她看着也很喜欢。

只是这种布料也贵,光是这几匹料子,就花了二两银子,让她怪心疼的。

买了布料,顾长留又买了五十斤米,五十斤面,记忆中,这两年来,原主就少有吃干饭的时候,是以这具身体还挺亏空的。

原主都这样了,宁小蝉就更加不用说了,明明是个漂亮的姑娘,跟着他,却是面黄肌瘦的。

因为买得多,掌柜说可以给他送货,顾长留一听,让掌柜稍等了一会儿,自己跑到隔壁书店重新买了笔墨纸砚跟《大学》《中庸》等等书籍,又去街上买了两斤肉,而后坐着粮店送货的驴车,回家去了。

“少爷,那不是顾相公吗?”

王如意正从家里出来,带着下人,去河边码头接自己族伯,富贵倒是眼尖看见了顾长留。

“什么顾相公,不认识,我不认识。”王如意赶紧说道。

昨天他将那首诗给他爹看了,他爹也是惊为天人,又拿给韫匵书院的夫子看了,夫子也是大惊,觉得这首诗语言朴素,但却十分精妙。

他们都认为,这首诗必定能够让族伯刮目相看。

所以啊,他现在最怕的就是顾长留出现在镇上,让他给穿帮了。

碧水滔滔,王如意带着小厮来到了河边码头,等了没一会儿,一艘大船靠岸了,下来一群奴仆,紧接着,一个身材清癯的中年男人从船上走了下来。

王如意见状,连忙迎了上去,朝中年男人一揖到底,“小侄如意,见过伯父。”

“你就是怀松的儿子吧?几年不见,倒是长高了不少。”王怀瑾正在河岸上打量着两岸的风物,今年没回乡了,家乡倒是一如往昔。

突然冒出一个少年人来,打断了他的思绪,想起族弟来信所说,瞬间明白了少年人的身份。

“伯父,我爹特意让我来接您,请坐。”王如意说着,仆人便将滑竿抬到了王怀瑾的面前。

王怀瑾轻笑一声,也没拂了少年人的好意,由他抬着,颠儿颠儿的往王家去了。

在王家烹羊宰牛的同时,顾长留跟宁小蝉也回到了家中。

她看着两人从镇上买回来的东西,还有些不可置信。

昨天还连饭都担心没得吃呢,今天米缸就满了,面缸也满了。

她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,在破旧的屋子里忙来忙去,将东西归置好,恍然间,饭点已过,她又不好意思的跑到顾长留的房门口,“顾相公,午饭怕是要晚点了。”

“无妨。”顾长留正在看着手上的书本。

托原主的福,这些书,原主都是背过的,也听夫子讲过其中的意思,虽然将近两年没摸过书了,但是此刻一翻开书本,这些记忆便渐渐涌了上来。

顾长留默念了起来,然后越读越熟悉,默念了两遍后,记忆开始复苏,这些文章,他竟然就能背诵了。

按理说,这原主的文化水平不算低,至少考个童生是没问题的,只是每次一考试,他不是头疼脑热,就是闹肚子,就没个好的时候。

考试的时候,本来就容易紧张,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,人生病的时候,连躺着都难受,哪有心思答题。

至于闹肚子,那就更加不用说了,只恨不得蹲死在茅房里,哪还有心考试。

一想到原主如此体弱,顾长留觉得,从明天起,他得开始锻炼了,科举不是件容易的事情,没有好的体魄,难以应对。

看了一会书,宁小蝉来叫他吃饭了,今天吃的是番椒炒肉,还熬了骨头汤,顾长留特意让宁小蝉煮的干饭,白花花的干米饭配上番椒炒肉,别提多香了。

这番椒,便是后世的辣椒,是前几年在宁州这一块流行起来的,宁州气候湿润,老百姓都爱吃这个番椒,渐渐的,这番椒便成了家家户户菜地里都种着的一种菜了。

顾长留也喜欢吃,尤其是宁小蝉手艺不错,切得薄薄的五花肉片,先下锅,炸出一些油来,放入葱姜蒜爆香,再加一些农家自制的豆瓣酱,再放番椒翻炒,顾长留忍不住都吃了两碗饭。

宁小蝉也吃得很香,今天这顿饭,真是她这两年来,吃的最好的一餐饭了。

品尝着嘴里香甜的米饭,看着碗里顾长留给她夹的肉,她差点又要掉金豆豆了。

下午,宁小蝉拿了布料做衣裳,顾长留则是拿了笔墨纸砚,开始练习左手写字。

原主练得一手好字,不但右手能写,左手也能写。

毕竟少年人嘛,在读书的时候,谁不想要有一门拿得出手的技艺,在同窗面前露一手呢?顾长留也不例外,所以,他偷偷的练习了左手写字,虽然写的不如右手,但也不错。

顾长留继承了原主的记忆,很快便熟练了起来。

上辈子,他可不太会写毛笔字,如今提笔,笔走龙蛇,这种感觉,甚至让他有些沉迷。

不多时,他已经是写了好几篇的大字,中途宁小蝉给他送了一回茶,见到他在房间里写字,也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。